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供全校师生上网浏览信息,阅读电子图书的场所。为保证发挥其正常功能,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
1、上机者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凭学生证进入机房上机。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以下均为相关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
·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查看、下载、调用有损国家名称,抵毁国家形象及淫秽反动的宣传报道、影视、图片和软件。
·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使用网络信息,对计算机网络资源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9、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而磁盘、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管理员许可。
5、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6、爱护设备。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人员,切勿自行乱动乱拆。发现故障而不及时报告的视为故意损坏设备。
7、阅览完毕,须经管理人员检查认定设备正常后方可离开。
8、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损坏设备者须照价赔偿。
9、目前对学生开放时间为:下午17:10 - 18:30。
柳州二中图书馆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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