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二中学“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廉政承诺书
柳州市第二中学“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
廉政承诺书
本人谨以个人名义,郑重向学校及全校大师生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自愿接受监督。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责任范围内的干部党员、教职工加强教育和管理,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恳工作,慎用权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五、作风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校务、处务等公开工作。
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乱收费。严禁在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中收受回扣。
七、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收受学生家长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八、慎重过好“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慎交友。坚决抵制低级趣味和不良风气。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等。
九、增强服务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满意度。
承诺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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