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及家属:
为巩固酒驾醉驾专项治理成果,维护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队伍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向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及家属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自我约束,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在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不饮酒,不违规吃喝。
二、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亲人、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如果你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三、争做“拒绝酒驾醉驾”宣传者
通过各种方式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积极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及酒驾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惨痛教训,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