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简章规定,资格初审时可以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为方便考生进行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我校初审统一采取接收电子邮件形式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清晰版粘贴到word文档,并以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如:语文教师一:张三13412345678),发到柳州二中邮箱:ez_bgs@163.com.(
(复审时,也必须按照以下顺序排放好,提供原件审验。)
1、报名登记表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资格复审时提交),应聘人员签名后提交资格审查单位审查。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毕业证
4、学位证
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5、教师资格证
申请了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的,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的证明作为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6、职称证(岗位需要相应职称证,如岗位需要中学一级职称,只需要扫描中学一级职称证书,中学二级职称证不需要扫描)
7、户口簿(有户主名字及本人姓名的两张)
8、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必须提供,岗位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则不需要)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参考样式见附件)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于在职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属于县、区机关或者事业编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第8、9两项若不能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报考人员必须分别手写承诺书,手写签字。一并将承诺书扫描进word发送邮件。否则学校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承诺书参考样式见附件)
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承诺书(参考样式)
本人张三,性别:男,身份证号:450123456789.于2017年参加柳州市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了柳州市第二中学语文教师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由于XX原因,暂时不能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本人承诺:在2017年柳州市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柳州市第二中学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逾期不提供的,本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自愿取消聘用。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承诺书(参考样式)
本人张三,性别:男,身份证号:450123456789.于2017年参加柳州市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了柳州市第二中学语文教师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由于XX原因,暂时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承诺:在2017年柳州市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柳州市第二中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提供的,本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自愿取消聘用。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